湖北省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申报评审指导标准(试行)
(临床为主型、临床科研并重型)
为了充分发挥职称的导向作用,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完善临床实践能力的考察标准,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依据《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导标准。
第一条 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分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
其中,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与《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8号)一致。
第二条 能力业绩条件
一、临床为主型
任现职以来,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担任临床一线主治(管)医(药、护、技)师5年以上医.学全在线.网站.整理www.med126.com,有较丰富的临床、医疗技术工作经验,担任主治(管)医(护)师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0周;任现职近五年担任病房主治医师工作累计不少于12个月;且近三年未发生工作责任(医疗)事故,完成单位规定的医疗(专业)工作任务。
2、临床实践能力要求:
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等专业应能熟练正确地救治本专业危重、急症病人;能独立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的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问题;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熟练掌握及正确应用本专业的各种诊断、治疗技术。任现职近三年内甲级病历达90%及以上;提供近三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任意一年本人收治病人的全年病案首页(复印件)。具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参加科室二线值班,门诊咨询及院内会诊等工作。
麻醉专业应能熟练掌握各种手术的麻醉方法及麻醉并发症的预防、处理办法,熟练掌握呼吸、循环功能的监测技术;熟练掌握手术病人常见并存疾病的病理生理改变,并能对其作出诊断,在麻醉期间能进行正确评价和处理。掌握危重病ASAⅢ级以上的麻醉处理方法;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施行麻醉数量达到国家对本级医院规定的要求。提供近二年某1个月内的所有麻醉病人的《术前访视(评估)单》、《麻醉记录单》、《麻醉总结单》,未实行术前、术中、术后麻醉病历管理的机构,申报人员提供《麻醉签字同意单》。能独立承担院内会诊,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应能独立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参与制定本专业工作中的中短期工作规划、协调实施以及效果评价;每年参加专题项目、专题工作不少于1项,并单独撰写或参与撰写书面专题工作总结报告2份(前2名完成人),要保证足够的时间深入基层和现场。
②药学专业应能掌握常用药品的配伍禁忌、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每年参与对临床用药的业务指导、处方点评或疑难病症讨论不少于12次,并提供近三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每年3份解决疑难病症讨论或处方点评的材料。
药品调剂人员应熟悉药品调配技术和管理问题,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有效;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用毒性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做好医师合理用药的参谋,能及时纠正临床用药中的不合理现象,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供近三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每年3份问题处方的讨论、处理意见或报告。
③医技(检验、影像、病理等)专业人员应能熟练掌握相关专业技术;影像专业须熟悉相应的医疗设备和检测工作原理、技术原理,操作技术熟练;每年参与对影像报告的分析总结或疑难病症讨论不少于12次,并提供近三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每年3份解决疑难病症讨论、报告分析的材料。
病理学专业在疾病的病理学诊断、鉴别诊断等方面有较高造诣,能独立诊断较疑难病例,各种病理学诊断不符合率不超过2%;能较好地主持临床病理讨论会,包括尸检病例讨论和外检病例讨论,担任主治医师期间,主持临床病理讨论会不少于2次。并提供近三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每年3份病例讨论材料。
检验专业应能熟练掌握医学检验专科技术,能准确地解决本专业中的疑难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检验误差;参加部分疑难的检验工作,确诊率不低于95%;能为临床一线提供咨询服务,参与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工作及临床会诊;每年参与对临床检验报告的分析总结或疑难病症讨论不少于12次,并提供近三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每年3份解决疑难病症讨论、报告分析的材料等。
④护理专业须为专科护理骨干,具备一定的护理管理能力;熟悉本专科常用药物的药理作用、不良反映及毒麻、危险药品的管理;熟练掌握临床检验标本的采集方法、检验目的、正常值及临床意义;能单独组织护理人员配合医生进行急、重症病人抢救;提供近三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每年2份疑难危重病人的护理文书(复印件),长期坚持值晚夜班的提供单位证明。
3、在三级及以上教学医院工作的,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附检索页);在三级医院及市州其他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1篇(附检索页);在二级医院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提供本人独立撰写的本专业的在省级学术会议上大会交流的论文1篇。所提交的论文应为与专业岗位相匹配的结合临床实践的研究;基础性研究论文不作为量化评分依据。
4、具有一定的教学组织能力和带教能力,每年为下级医(药、护、技)师进行专业培训(如学术讲课或技术操作训练)不少于8学时;任现职以来,有带教2名(含下级、进修、实习)医(药、护、技)师的经历,并提供近三年内经所在单位医疗管理部门论证、审核的培训、带教经历证明和教案、课件材料。
5、参加卫生专业个人技能竞赛获奖者,三级及以上医疗单位人员提供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专业个人技能竞赛一等奖或省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专业个人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人员提供在县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专业个人技能竞赛一等奖或市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卫生专业个人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