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申报材料及排列顺序。
(1)凡属申报破格、引进人才、原公务员身份、长期援疆援葳(半年以上)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说明。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附确认函一式2份(本人签字)。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核意见表》(附件4)一式2份(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任期内各年度考核表(加盖公章)。
(5)参评学历、参评学位证书。以博士后申报者,须提供博士后进站证明。
(6)现有资格证书或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7)现任职务聘书复印件(或聘任通知、工资对照表)。
(8)申请破格晋升,须提交集体和个人证书奖项复印件各1份。
(9)申报医学专业各级别技术资格,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申报护理专业各级别资格,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10)申报人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培训、获奖证书等,
(11)《同行专家评议表》2份。申报中级资格须由副髙级以上职务的专家评议,申报髙级资格须由正髙级职务专家评议。评议意见须专家签名(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
(12)参评学位论文题目、中英文摘要、全文复印件。如以最髙学位参评,需提供最高学位的论文相关复印件,如以前学位参评,需提供参评学位论文及后续学位论文相关复印件。
(13)参评论文、著作及其他代表作品(含封面、目录和正文)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编号与系统中论文顺序一致。
(14)申报医学专业各级别技术资格,须提交5份病历材料复印件和复印证明。无病历的,须提交单位说明及2份专題报告、引用的相关原始资料。
(15)从事医学研究、公共卫生有关专业,申报研究系列髙级资格申报人应提交任期内承担课题/基金项目及科研经费情况的相关材料。
(16)1张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和申报专业。
申报材料应使用A4纸。申报人材料装袋封面须从系统中导出(样本见附件5),提交纸质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整理。
2、单位报送材料。
(1)申报评审函1份(应注明本单位申报基本情况)。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一览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一并报送。
(六)报送时间。8月14日前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材料交又互审。我司将于8月26-28日组织各直属和联系单位熟悉职称工作的同志对申报材料进行交叉复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对申报材料的抽查。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尤其是反映本人工作I的内容,要求数量精确、本人作用定位准确。我司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抽查,如有填写数量夸大、与实际情况不符者,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
五、答辩
申报正高级资格者须进行答辩,主要包括本人情况介绍和回答评委提问两部分,答辩3-5个问题,答辩时间为20-30分钟,答辩成绩作为资格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示1周,对署名反映情况的举报信件、电话等将予以调查核实。
七、联系方式
人才服务中心 59935236 59935264 59935181(传真)
网站技术支持 82605819
附件: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
5、申报材料袋封面
6、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一览表
7、病历(麻醉记录单)材料复印证明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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