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系列中医专业副主任中医师高级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中医专业副主任中医师须系统掌握中医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的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理论和技术发展动态,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临床实践;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疾病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临床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高价值的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培养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运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已登记注册,从事中医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传染病科、康复科、急诊科、肿瘤科、骨伤科、针灸科、推拿科、痔瘘科等临床医疗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四)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4年申报;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者,延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主治中医师资格后,受聘主治中医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治中医师资格后,受聘主治中医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医学.全在.线.提供.,取得主治中医师资格后,受聘主治中医师职务5年以上;
(四)1966年底以前,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中医学徒、获得县以上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医师证书或相当资格证件者,以及六十年代初期招收的中医专科学生肄业后,至今一直从事中医工作者,取得主治中医师资格后,受聘主治中医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或符合学历、资历条件中第(四)款规定者,可选考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外语或医古文,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 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传统医药和现代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有效证明。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以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医学.全在.线.提供.:
(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能承担专科查房工作;
(二)有较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正确运用中医理、法、方、药进行辩证论治,能独立解决本专业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完成较复杂的院内外会诊和抢救工作;
(三)参与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管理工作,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诊疗技术项目。
(四)了解本专业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应用于临床实践1项以上;
(五)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临床技能培训,每年专题授课3次以上;
(六)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到县或多(镇)卫生机构工作半年以上(提交“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农村定期工作情况鉴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