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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襄阳市开展2015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2015]131号
更新:2015/8/18 字体:

关于同意襄阳市开展2015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2015]131号

襄阳市职改办:

你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湖北省卫生技术(襄阳)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申报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襄阳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附后),并按此《通知》组织襄阳市2015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        

关于开展2015年度襄阳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2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2015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2015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及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基卫高”申报条件按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卫生计生专业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4〕101号)执行;申报评审中的有关政策问题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三、申报相关政策要求

(一)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报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5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事业单位临时聘用、民营医院的卫生专技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申报评审须经所聘用单位推荐或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二)在乡镇卫生院(包括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乡镇血防站)的专业技术人员既可申报常规评审,也可申报基层卫生系列专业副高级职务(简称“基卫高”)任职资格评审。“基卫高”任职资格在顺向流动、单位聘用、晋升“基卫高”上一级职称时与常规任职资格有同等效用。

    (三)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符合申报条件要求,且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相一致。申报基卫高的须提供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四)凡破格申报、转评、转评晋升以及申请外语、计算机免试者,均应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申报。

    (五)凡申报医疗类、护理类专业的,须取得相应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且申报专业与资格类别范围相符合,并达到相应的年限。

    (六)申报健康宣传专业(医技)的卫生管理人员须具备医学专业相关学历、学位,取得卫生类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在卫生技术相关专业岗位上从事健康宣传、卫生政策和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工作(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除外)。

(七)对农村基层服务经历的要求,继续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申报途径及程序

(一)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卫生事业单位人员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必须通过本单位人事机构推荐申报。通过其它途径申报的,视为违规参评。

(二)各县(市)区的纸质申报材料必须经单位和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市)区职改办统一报市职改办;市直单位的申报材料必须经单位和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单位集中报市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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