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1)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或缴纳社保凭证、委托评审函
(2)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4)医生、护士执业资格证(原件审核后退回)
(5)计算机、外语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6)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7)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援疆、援外医生证明原件
(9)湖北省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原件
第二部分 :
(1)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示证明原件
(4)《基层单位推荐表》
(5)申报临床为主型的填写《湖北省2015年度卫生技术(临床为主型)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申报临床科研并重型的填写《湖北省2015年度卫生技术(临床科研并重型)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6)推荐单位医务部门填写的《湖北省2015年度卫生技术分类评审推荐单位提供材料一览表。
(7)2010至2014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8)继续教育相关材料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10)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原件装袋)
(11)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上述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分别装订成册。
五、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15年8月20日至8月31日
2、推荐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9月3日
3、县(市、区)职改部门审核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9月5日
4、材料报受理起止时间、地点:2015年9月1日至9月25日;宜昌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心(地址:沿江大道43号,电话:6056344)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集中申报。
2、申报评审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复印件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装袋)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张。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申报临床为主型的填写《湖北省2015年度卫生技术(临床为主型)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1,一式两份),申报临床科研并重型的填写《湖北省2015年度卫生技术(临床科研并重型)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2,一式两份)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推荐单位按要求为每个申报人填写《湖北省2015年度卫生技术分类评审推荐单位提供材料一览表》(附件3,一式两份),表内填写内容应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单位医疗管理部门和人事部门签字加盖公章上报。
3、任职资格和业绩材料等时间计算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
4、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在报送材料时一次性交清。
5、湖北省卫生技术(宜昌)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宜昌市职改办),联系电话:0717-6056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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