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高级职称前支援基层范围为县级及以上医疗、疾控和妇保机构的医生,支援时间参照《关于做好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的通知》(卫基层秘﹝2015﹞277号)要求执行。支援工作要紧紧围绕帮助受援机构“解决一项医疗防病急需,突破一个薄弱环节,带出一支技术团队,掌握了一门技术,规范了一项服务内容,改善一项流程,新增一个服务项目”的基本要求,着重帮扶受援机构解决了一个具体问题和困难,不断提高其对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治、手术以及急诊急救处置等能力,提高了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基层卫生单位提高医疗防病水平,满足全省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申报晋升人员需要提供人支援期间的文字性工作总结和卫基层秘﹝2015﹞277号附件2-4明确说明支援成效(应附有包含影像、图片或服务对象的联系方式等证据性材料)。
任期内执行连续3个月以上的援外、援藏、援川、援疆任务的人员视同为符合晋升前支援基层要求,证明材料统一由市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
四、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
提交反映任现职以来的病案、专题报告等资料。
1.病案: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填报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以下简称《50例一览表》)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每年病例数不少于10%。
(1)申报者本人从《50例一览表》中挑选4份原始病案(要求至少含三个年度),评审组织机构从《50例一览表》中随机抽取4份病案(2014年12月至今),每名申报者提交8份病案上报评审。
(2)病案须为原始件,符合卫生部《病案书写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要求,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并对整个病历书写的规范性进行把关。病历能反映申报者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
(3)申报副高职称,主要通过病案中申报者的查房记录等考察其诊疗能力;申报正高职称,主要通过病案中的诊断治疗方案考察申报者诊疗能力。对于外科病案,应有申报者本人术前讨论、术中记录及术后查房记录。
(4) 《50例一览表》中的病案均需为本人主治或主刀,抽取的4份病案号将在申报材料前在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更换,否则视为申报者本人自动放弃参予评审。
2.专题报告:
(1)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以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6份。
(2) 专题报告内容应与考核登记表中登记的岗位与申报专业一致,书写要求见《评审标准条件》(卫人秘﹝2014﹞358号) ,并附能证实专题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一览表》(要求为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材料,至少10例以上,一览表项目包括病案号、治疗日期、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治疗名称),每份专题由评审组织机构从《原始资料一览表》中随机抽取3份提交评审(抽取方式及要求与病案抽取方式及要求一致)。
(3) 护理专业申报正高时可提交管理类专题,但不得超过两份;申报副高不得提交管理类专题。
(4) 麻醉专业提交的每例手术麻醉须有五单(术前访视单、知情同意书、三方核查单、麻醉记录单、术后随访单),缺一不可,且须本人签名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5) 放射、超声、检验等医技专业抽取提交评审的原始资料须为整份病案原件。
(6) 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各类公共卫生专业提交评审的专题报告必须反映申报者本人的工作或贡献,不得为单位或科室的项目或工作总结。
3. 综述或业务工作总结
提交本人撰写的有关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的综述资料或工作总结(农村、城市基层卫生单位)1份,具体要求见《评审标准条件》(卫人秘﹝2014﹞358、359号)。
4. 三新专题或工作总结
申报正高及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提交本人本专业运用国内外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某项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或总结(农村、城市基层卫生单位)1份,要求为本单位三新技术项目,并有相应证明材料。书写要求及提供原始资料要求与专题相同,设病床的临床科室申报者提交的三新专题原始病案不能与《50例一览表》中的病案重复。
5. 直接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填写直接申报评审表并对照直接申报条件提供符合条件的奖励、科技进步奖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