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职改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单位列入失信档案,作为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重要参考依据;
2、在各级职改部门审核申报评审材料过程中,发现申报人涉嫌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相关职改部门应反馈申报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果申报人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证明材料后仍无法证明的,各级职改部门有权自发现申报材料涉嫌造假当年起,在规定年限内不接受再次申报,如评审通过的,自治区职改办有权不予报批。
(三)委托评审要求
1、外省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条件通过委托评审方式到广西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应由申报人所属省级职改管理部门出具委托材料,并经自治区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推荐到广西相应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
2、各地区(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本地区(部门)尚未组建评审委员会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当参照委托评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审时间安排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进度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2、请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根据评审进度,及时研究确定本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填写《2015年度广西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申报表》 (详见附件2),并于4月22日前连同将本系列评审部署文件报送自治区职改办备案(电子邮箱:gx_zgb@163.com),自治区职改办将通过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网站统一发布相关评审信息;
3、中、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由各市、各部门自行安排,但原则上应在年内完成。
(二)评委库调整及管理要求
1、年度评委库调整不再另行发文布置,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应根据评委情况、行业人才队伍情况及评审管理需要等,在6月底前完成高级评委库调整并报送相关材料至自治区职改办;
2、全区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各市县职改部门应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2〕143号)和《关于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组建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14〕72号)要求,加大评委选拔力度,及时调整评委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评委培训力度,使入库评委满足评审工作要求;
3、各系列(行业、单位)、各市县职改办应加强评委会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评审期间封闭管理要求。
(三)评审组织要求
1、扩大交叉评审范围。自治区职改办今年将在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交叉评审试点的基础上,组织有独立评审权的各市在中小学教师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工程、卫生等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开展交叉评审改革;
2、落实集体评议制度。各级评审委员会应严格落实评委集体评议制度,结合系列及申报人员的特点,研究确定统一的评审标准及评议原则;
3、各市、各系列(行业、单位)职改办可结合本地、本系列评审特点,科学规范组织评审工作。在中初级评审中,探索异地交叉评审、引入外部评委等评审组织方式,使职称评审更为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和水平;
4、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开展评审工作。各系列、各级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更改评审条件,降低评审要求。实际工作中,对重大评审政策把握不准的,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应按管理权限,与同级人社职改部门研究确定。各级各系列评审委员会任何单方面对评审政策所作的修改调整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相应评审委员会自行承担。
(四)评审结果的报送及审批
1、全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批应按照职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要求上报;
2、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原则上要求按高级评审委员会的报批流程进行审核报批;未开展信息化评审的中、初级评审委员会,在纸质报批时须同时报送电子数据,各市、各系列主管部门职改办应做好登记备案,建立信息查询系统;
3、各市、自治区各部门、自治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改办完成中初级职称审批程序后,应及时填写《2015年度取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统计表》(详见附件3),于2015年12月底前将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职改办邮箱:gx_zgb@163.com;
4、自治区职改办应组织人员对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进行集中审核,并将集中审核结果反馈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对出现不具备申报基本条件、不符合申报评审程序、申报材料造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自治区职改办有权决定对相应申报人员的评审结果不予报批。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应根据集中审核结果及申报人员补充材料情况,形成报批意见后报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职改办根据各高级评审委员会报批意见进行二次公示。中初级审核报批程序可参考以上做法。
六、其他评审相关问题
(一)关于信息化评审系统
1、2015年,全区各系列(含自治区工信委高级评委会、民营企业高级评委会以及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评委会),申报评审均统一使用原有职称信息化评审管理系统(线下申报方式)。全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各系列高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批应按照职称信息化评审管理系统的要求上报;
2、自治区职改办将在2014年网络化评审试点基础上,组织对网络化评审系统的进行修改调整,并开展相关测试准备工作,待系统稳定后再全面推广;
3、职称信息化评审管理相关的软件下载、咨询解答服。
(二)关于证书注册验证问题
1、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注册验证
(1)根据《关于调整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5号)规定,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年审注册验证工作,由考试管理部门负责。其中,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证书由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负责,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证书由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其他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负责;
(2)各市财政部门、卫生部门及人事考试部门、区直各单位应相应负责做好本市、本单位范围内相关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收集工作,并在5月1日—6月30日期间分别到自治区财政厅会计管理处、自治区卫生计生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及广西人事考试院办理注册登记工作。在邕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个人办理证书注册的,持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于6月1日—7月30日期间到相关考试管理部门办理。
2、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注册验证
(1)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注册验证,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由各级人事职改管理部门负责;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验证时间为5月1日—7月30日,在此时间段之外不办理注册验证业务。其中,各市职改办、区直(含中直驻桂)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应在5月1日—6月30日期间,与自治区职改办预约,到自治区职改办统一办理或由自治区职改办安排时间上门办理;在邕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个人办理证书注册的,持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批文复印件,于6月1日—7月30日期间到自治区职改办办理。自治区职改办原则上不接受南宁市外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证书验证申请;
(3)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验证改革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加强信息管理,各市、各有关单位必须收集相关材料,汇总填写《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验证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5),经自治区职改办审核后方可预约办理证书注册验证时间;
(4)评审取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注册验证由各市、区直各单位负责,并由各市、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作出具体时间安排。
3、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考试管理部门要重视到期资格证书的注册验证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办法(试行)》(桂职办〔1998〕78号)和《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工作的补充通知》(桂职办〔1999〕47号)规定做好注册验证工作。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自治区现行有效的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
2、2015年度广西高级评委会评审计划申报表
5、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验证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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