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材料二:政策性材料。按以下编目顺序装订成册(一份)
(1)有关证书(复印件)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含照片页、姓名页、变更注册页等);
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含每3年一审的审核页);
④聘任证书(含首次聘用页、续聘页,聘用时间信息连续完整;聘期达到或超过2014年12月底);
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几项证书的审核,属市、州及其以下单位的,由市、州卫生局审核;属省直有关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审核。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后,将原件退还申报人。
(2)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明材料
①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
②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③符合参加当年考试不合格可先推荐评审的,提供考试成绩单原件;
④申报正高级任职资格的,提供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时的合格证或考试成绩单原件。
(3)《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下乡情况登记审核表》(附件3)原件。
(4)《贵州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统计表》(附件4)原件。
(5)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能证实达到规定条件的实际工作业绩资料:
①获奖证书、技术资料、鉴定材料、专题材料
②科研项目(课题)材料等
③论文、论著(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所在页内容复印件)
其中发表的论文、论著、获奖证书、鉴定、证明必须提供原件(论文、论著期刊原件单独装袋)。
上述需装订的政策性材料,必须经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验证,加盖公章。
3.材料三:“工作经历与能力”证明材料。含按照《贵州省推荐评审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业务技术工作量化细化登记审核表》中“工作经历与能力”项填报的需要附的原始证明材料,以及能证实达到规定条件的实际工作业绩考核资料。
4. 材料四:论文、论著原始材料。提供撰写论文、论著所涉及的原始材料(临床医学论文要提供三例以上病案;基础学科论文要提供相关的实验数据)。
5.材料五:论文、论著期刊原件(单独装袋)。乡镇(不含县所在地的城关镇和社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资格的,提交本人聘任中级职务期间的推广新技术、解决技术难题、服务产业发展或承担技术项目的技术总结、报告等(可视同论文);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6.材料六:科研项目材料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申报正高级资格,应承担或完成过的市(州)、厅级及其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材料。即:提供科研立项部门或单位出具的立项批文、《项目合同书》。
7.材料七:送审的代表论文。申报正高级资格,提供代表论文打印件两份(隐去作者姓名及有关信息),以及该论文的word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