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卫计委 宁德市人社局转发省卫计委
省人社厅关于组织2015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
宁卫函〔2015〕142号
各县(市、区)卫计局、人社局,东侨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人劳局,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2015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实践技能考试的通知》(闽卫人函〔2015〕4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申报人员的报名材料应经当地卫生计生、人社部门审查,并在《2015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各县(市、区)卫计局、职改办公章。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申报人员的报名材料应经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在《2015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人员除了提交闽卫人函〔2015〕447号文件规定的材料、证件外,2001年后在职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须提供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安排: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论.文.客.服.QQ,81995535。各县(市、区)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卫计局、职改办自行确定;市医院、闽东医院、市中医院、市康复医院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该单位人事科确定;市直其他单位(含东侨经济开发区)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0月19日—10月23日,地点在宁德市卫计委五楼人事科。各报名点须在2015年10月23日前完成报名确认工作,并于2015年10月26日-10月30日期间将报名材料上报市卫计委审核。
四、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审核工作,坚持“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审核把关的责任。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黄良钟 康宇新
联系电话:2510390 2299021
宁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详情:2015年福建省卫生高级职务专业技术职称实践技能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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