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任职期内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过的人员可复印《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结业鉴定书》;
(7)任现职以来本人发表的论文、著作材料。 发表论文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3面)、封底;会议论文要求复印会议交流汇编的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3面);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1—3页)。 所有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8)任现职以来本人参与科研项目、专利材料。 获奖科研成果要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登记成果及专利要有《重大科技成果证书》或《专利证书》的复印件; 鉴定成果要有《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封面、鉴定意见(组织鉴定单位意见)、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科研项目内容简介的复印件; 在研项目要有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科技计划立项文件的复印件;
(9)任职期内相关表彰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10)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6);
(11)改报转评专业人员需提交《非本专业职务改报转评、晋升本专业职务审批表》(附件7);
(12)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13)《卫生技术个人综合材料一览表》(附件8)两份;
2、不需要装订需报送的材料: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1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9)一份。
四、申报材料公示、审核与纪律要求
1、申报人评审材料中的主要信息应在申报前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公示(公示式样和内容见附件10),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可通过单位内部网站、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等方式进行。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评审。
2、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材料上报前发现问题,单位未调查核实,未形成明确结论的,不得上报材料;在材料上报后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写出专题报告,经公司职改办报省职改办审定同意后取消评审资格。
3、公司职改办将采取抽查的办法,对各有关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对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对谎报公示情况或帮助作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4、公司卫生技术高评办不直接审核原件,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送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经申报者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凡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批评。
五、申报材料其他要求
2、报送材料地点:各单位统一上报申报材料,报送材料由东风汽车公司总医院人力资源部代收。
3、评审费用: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标准为每人300元,各单位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费用缴至以下帐户:
户 名:东风汽车公司
帐 号:3202008709200037982
开户行:工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814958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述东
E-mail:aisd@dfmc.com.cn
联系电话:027-84285575
附件:
5、湖北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考核鉴定表
10、关于对XXX等X位同志晋升高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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