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必须严格按照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卫发〔2013〕204号)规定,完成到基层服务任务。申报时提供《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记录表》。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到基层服务的,不得推荐申报评审。在2016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格审查阶段,组织实地检查,对服务记录表与实际不相符者,按弄虚作假行为处理。
(八)计生人员有关申报要求
根据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及浙卫发〔2015〕79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度起整合卫生、计生系列职称,计生专业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等执行我省改革后的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政策。从今年起,设置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两个专业,其中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原药具主管技师、宣教主管技师可直接申报生殖健康教育技术(副高级)专业。在2017年底前,继续教育学分要求、论文要求、破格条件暂执行原评审要求不变。从2018年度起,全省统一卫生、计生人员申报评审要求。
(九)否决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近3个年度中,年度考核有不合格者;
2.医疗事故完全或主要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未满3年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不含评审当年,下同);医疗事故次要或轻微责任者,自医疗事故鉴定生效未满1年。
3.考试违纪未满2年者;
4.伪造学历等申报材料未满3年者;
5.经查实收受“红包”未满1年者,经查实索取“红包”未满3年者;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者;
7.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者。
8.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受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评聘程序及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评审工作导向,严格落实我省卫生职称改革文件中的各项评聘规定,重点把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要求。
(一)把好资格申报关
各申报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申报,本人及其工作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上签字盖章。人力社保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申报对象的资格审查,积极倡导良好的学术氛围,不断提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质量。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
(二)把好考核推荐关
1.加强岗位管理。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要求,从2017年度起,所有系列职称都将全面实行评聘结合。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力社保部门,根据本地卫生事业发展和单位实际,抓紧调整完善岗位设置管理方案,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结构比例及数量。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加强岗位管理,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在保证重点、保证质量前提下,对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进行适当控制,留有余地,统筹考虑队伍建设发展空间。
2.加强申报岗位审核。事业单位的任职资格评审要与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各单位要制订合理的申报方案,并填写《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计划使用数审核表》(附件4),业务主管部门与人力社保部门共同研究并确定今年申报岗位数量,并填写《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计划使用数汇总表》(附件5),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共同研究并核定计划使用数。各单位要结合岗位情况严把考核推荐关,严控超岗位推荐,人力社保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要严格审核把关,对超岗位推荐严重的,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三)把好评聘程序关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
1.公布岗位信息。单位根据核定申报岗位数、岗位设置及聘任现状,公布本年度高级岗位申报计划使用数及岗位任职条件等信息。
2.个人申报竞聘。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参加申报竞聘。
3.单位考核推荐。单位要建立考评机构,对参加竞聘的人员,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医德、能力、业绩为导向,更加注重医、药、护、技等各级各类专技人员的实践经历、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岗位核定计划使用数内择优确定推荐评审对象。对没有岗位空缺的单位,当地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人才梯次、专业特点等情况,可给予限额推荐。对拟推荐评审对象提交的《综合表》《住院(门诊)病例一览表》《专业技术工作实例表》《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职务)岗位审核表》等个人所有申报材料,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全信息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者,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中评委会推荐。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人员,经市级中评委会推荐,报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委员会评审。各县(市、区)要逐步规范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委员会专家库,库成员一般应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县级及以下申报人员,经县推荐委员会推荐,报市级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委员会评审。县级推荐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13人,除1名行政领导外一般应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
(四)把好倾斜政策关
贯彻落实援藏、援疆、援青和援外等人员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价有关政策规定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对长期扎根山区等人员,以及对县以下单位申报全科医学专业的人员,专家评审时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四、其他要求
(一)个人填报要求。采取网络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申报对象在网上填写个人申报信息,打印后由所在单位对个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再经当地卫生计生和人力社保部门审查、推荐等,按评审权限逐级上报。
(二)材料报送要求。各地各单位人员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按附件中上报材料目录进行审核、整理,市级各单位在2016年9月21日前,各县(市、区)在11月15日前,报送市人才管理服务局。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报送材料,不予受理。地址:丽水市括苍路537号(市人才管理服务局1005办公室),联系人:何宸梁,联系电话:2263629。
(三)收费要求。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推荐费和评审费,由各地、各单位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规定(申报对象须缴纳评审费280元,推荐费用150元,共计430元)收取。由市高评委办公室组织评审的,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评审部分280元)和市有关单位(430元)统一收缴后汇送,帐号:丽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户,1210199229532100137,工商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并在用途栏内注明“××县(单位)职称评审费×人”字样。
为确保2016年度申报评审工作顺利完成,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按照改革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特别是有推荐权的单位,要提前谋划,抓紧落实。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和市卫生计生委人教处联系,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联系人:吴根姿,联系电话:2091221;市卫生计生委人教处联系人:刘伟美,联系电话:2091279。
附件:
4.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计划使用数审核表
5.2016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申报计划使用数汇总表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3日
医学全在线-高级职称频道(www.med126.com/zhicheng/)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考试时间、成绩查询、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证书发放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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