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反映任现职以来的病案、专题报告等资料。
1.病案:设病床的临床科室专业人员须填报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50例一览表》(以下简称《50例一览表》),每年病例数不少于10%,所有时间节点以出院时间为算。
(1)申报者本人提交4份原始病案(要求近5年,至少含3个年度),评审组织机构再从申报者本人提交的《50例一览表》中随机抽取4份病案(时间为2014年12月至今),每名申报者提交8份原始病案上报评审,申报者提交的《50例一览表》不得包含自己提交的4份原始病案。
(2)病案须为原始件,符合卫生部《病案书写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要求,能体现申报者所在职级医生的职责,有申报者的查房、分析、修改和签字等内容,并对整个病历书写的规范性进行把关。病历能反映申报者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达到正高或副高级别要求。
(3)申报副高职称,主要通过病案中申报者的查房记录等考察其诊疗能力;申报正高职称,主要通过病案中的诊断治疗方案考察申报者诊疗能力。对于外科病案,应有申报者本人术前讨论、术中记录及术后查房记录。
(4) 《50例一览表》中的病案均需为本人主治或主刀,抽取的4份病案的住院号(抽取时只认可住院号),将在申报材料前在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一经公布不得更换,否则视为申报者本人自动放弃参予评审。
2.专题报告:
(1)不设病床的临床科室、非临床科室以及其它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的专题报告6份。
(2) 专题报告内容应与考核登记表中登记的岗位与申报专业一致,书写要求见《评审标准条件》(卫人秘﹝2014﹞358号),并附能证实专题报告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的《原始资料一览表》(要求为专题报告内容中的所有病案资料,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材料,少于10例为不合格,且原始资料一览表项目包括住院号、治疗日期、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治疗名称等),每份专题由评审组织机构从《原始资料一览表》中随机抽取3份提交评审(所有与病案相关的原始资料只认可住院号或门诊号)。
(3) 护理专业申报正高时可提交管理类专题,但不得超过两份;申报副高不得提交管理类专题。
(4) 麻醉专业提交的原始资料须为整份病案原件,且每例手术麻醉须有五单(术前访视单、知情同意书、三方核查单、麻醉记录单、术后随访单),缺一不可,且须本人签名。
(5) 放射、超声、检验等医技专业抽取提交评审的原始资料须为整份病案原件。
(6) 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和各类公共卫生专业提交评审的专题报告必须反映申报者本人的工作或贡献,不得为单位或科室的项目或工作总结。
3. 综述或业务工作总结
提交本人撰写的有关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的综述资料或工作总结(农村、城市基层卫生单位)1份,具体要求见《评审标准条件》(卫人秘﹝2014﹞358、359号)。
4. 三新专题或工作总结
申报正高及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须提交本人本专业运用国内外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开展某项业务工作的专题报告或总结(农村、城市基层卫生单位)1份,要求为本单位三新技术项目,并有相应证明材料。书写要求及提供原始资料要求与专题相同,设病床的临床科室申报者提交的三新专题原始病案不能与《50例一览表》中的病案重复。
5. 直接申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填写直接申报评审表并对照直接申报条件提供符合条件的奖励、科技进步奖等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