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相结合的办法,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劳动人事关系所在的单位逐级上报。具体程序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公布申报评议方案。
2.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学术宣读。送审的论文、论著、科研立项及成果按要求在本人所在科室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公开宣读,接受不少于本科室人员总数90%人员的评价,评价情况作为职称推荐的参考依据,学术真实性达不到60分的,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4.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事业单位应一并公布岗位名称及空岗数量,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5.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有关申报材料。根据申报人的书面材料,单位人事部门辅助申报人使用山东省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124.128.251.110:8185/,填录相关信息资料,并进行数据审核,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将《评审表》返回申报人认真审核,由申报人本人核对无误后在《评审表》的诚信承诺书下方签字确认,不得代签。
6.公示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将《评审表》等材料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单位要在该申报人的《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中签字并加盖公章。
7.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内容格式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凡存在误填、漏填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得上报。单位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由审核人、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申报材料上报后一律不得更换、补充。
8.组织填写《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9.组织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单位内部推荐申报人员情况表》。
10.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同意推荐晋升XXX职务任职资格)后,按规定时限报相应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申报评审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各区(市)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按照青岛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呈报程序组织实施。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须提供的评审材料类别、数量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原件3份,A3纸型,必须从系统中导出并双面打印)。
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
⑴论文、著作。提交的论文、著作等必须是公开出版的,不含约稿通知、录用证明、增刊、内刊、会议内部论文集等。中文刊物须具有CN/R刊号,须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sapprft.gov.cn进行出版刊物合法性查询,并提供查询截图(模板见附件1图一)。
提交的论文须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维普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检索,并提供论文检索页面截图(包含网站、论文标题、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及排名、刊物名称、刊号、发表时间等信息的截图)并附上网址(模板见附件1图二)。近期发表论文无法即时在期刊网上检索到的,可由申报人个人提供一份检索情况说明(注明论文标题、所发表期刊和刊号、发表时间,说明未能在期刊网检索到的原因),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经SCI收录的文章需提交具备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非中文版的还需同时提交论文的中文译本。
由各单位对著作、论文的真实性及发表情况进行验证、查询。打印页面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⑵成果、奖励。在研科研课题须为省部级以上立项,并须提供立项文件;通过鉴定的须提交项目鉴定表原件,且项目鉴定表课题承担人一页应有鉴定部门的公章。科研成果获奖的应同时提交项目鉴定表、获奖证书及获奖公报(或光荣册)原件。专利须要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的检索查询打印件,打印页面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任现职以来获得的行政奖励、荣誉称号及专业学术团体兼职等情况需提供证书、文件、证明等原件。
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
4.有效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其中,2001年以来取得的学历须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模板见附件1图三);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证明文件。学历学位证书遗失者,可提交本人档案中“学籍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人事部门按“三龄一历”规定审核后,由审核人、单位主管人事的负责人签字、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对登记表全部页面加盖骑缝章,上报材料时须同时携带呈报人的人事档案备查。
5.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效的聘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根据“坚持依法管理,与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申报类别为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和护理专业的申报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且执业范围应与申报评审的专业相一致。申报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申报护理专业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6.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外语、计算机证书原件。
7.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证明书原件。
8.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9.事业单位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交《2017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附件2,各单位一份)及《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各单位一份)。事业单位申报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交《青岛市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控制核准通知书》及各区市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正高、副高级岗位数额分配的证明材料。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期内,担任行政职务者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青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审批表》原件(职员制改革试点单位除外)。
10.《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原件1份(见附件4)。专业技术人员认为本单位已实行“六公开”后签字。填卡时,专业技术人员少的单位,尽量都签字;人员多的单位,尽量选参加评审的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