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福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委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省中医药研究院,委机关各处室:
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现就做好2018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内容、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体现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的本专业前沿动态和发展趋势。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立足于新理论、新知识的传播,引进推广国内外新技术、新成果,同时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面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提供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讲求针对性、实用性、便捷性和有效性。
(二)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申报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
(三)集中脱产培训原则上以短期为主。项目主办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综合考虑师资力量、培训内容、组织管理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申报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教学计划。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注重把好教学质量关,严格依照项目负责人、教学时数、教学内容、授予学分标准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不得借用、套用公布的项目名称举办其他内容学习班,不得随意变更教学计划、增删办班内容、变换任课教师,不得任意压缩学时数等。7日及以内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7日以上项目的参观时间不计入学时数。
(四)已申报(含备案)2018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的项目,不得申报2018年度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和高校积极申报,于2017年12月28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将经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表和本辖区培训项目汇总表(相关表格可从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机构概况-科技教育处”栏下载)加盖公章后(项目申报表盖申报单位公章,汇总表盖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公章)报送省卫计委科教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省属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直接报送省卫计委科教处。省医学会、省中医药学会、省预防医学会、省药学会、省护理学会等学术团体负责汇总审核本学(协)会所属分会的所有项目后统一报省卫计委科教处。以上申报材料请按照规定逐级审核并报送,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项目申请原则上不予接收,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新申报材料。
(二)除以下情况外,2018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再受理年中补报申请:
1. 已申报2018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计划但未获批的项目,可于2018年5月底前向省卫计委科教处申请补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原因由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临时下达且要求2018年内完成的培训任务,有关单位可凭国家或省级相关文件向省卫计委科教处申请补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该类项目获批后直接安排项目编号及发放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再单独发文公布项目计划。
(三)为便于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今后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办理等将启用新邮箱:fjscme@126.com,本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电子材料均发送至新邮箱。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联系人:蒋琦琳、王小芹、梁 爽,联系电话:0591-87832721、87850640,电子邮箱:fjscme@126.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附件下载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医学全在线-高级职称频道(www.med126.com/zhicheng/)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医学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考试时间、成绩查询、评审公告、评审结果、证书发放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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