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海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一、材料清单及要求
1.申报材料目录1份(须由申报人员、报送人员签字)。
2.《青海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晋升推荐表》各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按照表中要求加盖单位和主管人事部门公章。
4.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表中注明任职以来每年度考核结果,其中,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至少有1次考核为优秀的结果,并务必按照要求提交《述职报告》。
5.最高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现任职称任职资格证及聘任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药师执业证书原件、“三新”证书、省级或市级科技进步奖项证书、省级或市级科技成果证书、青海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进修证书、下乡证书原件。
6.病历或典型原始报告(副高20份,正高25份;须逐份统一装入病案袋;药学、检验、预防医学、医学影像等专业提交的原始报告或相关诊断报告须装订成册)。用人单位须严格进行真实性审查,经审核合格后在封面盖章。
7.载有论文的期刊原件(须用笔或书签对本人文章的页码、论文题目、单位和姓名进行标注;藏蒙医专业的人员须将全藏蒙文的期刊名称、论文题目、单位、姓名用中文标注)。期刊、学术著作提交正规发行刊号查询结果,所提交的期刊须附学术期刊检索页,并由单位审核盖章。提交的核心期刊及论文须进行检索,并在打印的检索页审核盖章。
8.有效期内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单(网页截图)1份(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在个人成绩处盖章后一并提交)。
9.公示报告及申报人员公示名单(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请确保人员单位和姓名准确,任职资格批复将以此名单为准)1份。
10.《青海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2份。汇总表要在地区、单位排序基础上,再按申报级别、职称类别排序填报;申报级别按照先正高、后副高录入;职称类别依次为医、药、技、护。
二、相关要求
1.提交的所有证件须统一装入纸制或软塑文件袋,以免丢失。
2.凡经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核并已提交的评审材料,申报人员不得取回或补报。如因特殊原因漏报材料的,须通过主管或人事部门审核认可,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3.评审工作结束,各单位、各地区收到人事部门任职资格批复后,要及时派人统一领取所申报材料。个人领取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应由主管职称工作的人员专人报送和领取。
点击查看:关于做好2018年度青海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卫人〔2019〕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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