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个人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需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申报人员登陆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二)《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表》一式12份,单位需审核并盖章,申报人员登陆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打印;
(三)学历证书、已取得的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复印件1份;
(四)业绩材料
1.经各单位考核评价的《申报天津市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工作业绩评价表》一式1份;
2.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近三年“健康档案分析报告”、“全科病案管理分析报告”、“病案分析报告”或“专题报告”材料及电子版,申报正高人员还需提交论文、综述及与本专业相关调研或科研项目材料复印件;
4.近三年“健康讲座”、“本专业专题讲座”的讲稿及《开展“健康讲座”、“本专业专题讲座”情况汇总表》;
上述提交材料需经单位审核,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根据实际情况需提交的材料
1.申报基层卫生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资格人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申报基层卫生专业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资格人员需提供护士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
2.具有一定外语能力的申报人员可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复印件: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通过BFT考试高级(A级)并取得全科合格证书;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论文,并提交权威部门检索报告;出版过5万字以上外文专著、译著;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人员可提供四部经典考试合格证;
3.有带教要求的专业,需提供带教证明材料;
4.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社会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除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养老保险2019年1月至8月缴费证明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社会保障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上述提交材料需经单位审核,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二、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规范化要求,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材料整理成册,并装入材料袋,在材料袋正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资料审核记录表》上按要求标明相关信息,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填写一致,一人1份。
2.各单位需对申报人提交《申报天津市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工作业绩评价表》进行鉴定考核,报告内容真实反映申报人员实际工作业绩和水平,综合评价结果需达到“优秀”等级;加强对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的审核和指导,内容要真实反映申报人员实际工作业绩和水平。
详情:关于做好2019年天津市卫生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津卫人 (2019) 1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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