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卫生技术系列西医、中医、基层卫生专业、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研究专业以及哲学社科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审总方案
为做好2020年度天津市卫生技术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研究专业以及哲学社科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级别
2020年度申报卫生技术系列西医、中医、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研究专业、哲学社科研究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1.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对应申报卫生技术系列相应专业高级资格;
2.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学研究机构中从事医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医学研究专业中、高级资格;
3.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健康部门中从事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的中、高级资格。
三、评审标准
1.卫生技术系列(非基层卫生专业)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津人专〔2000〕27号)、《关于〈天津市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有关条款的说明》(津人专〔2000〕43号)执行;
2.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土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29号)执行;
3.医学研究专业按照《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完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医学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8号)执行。
4.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按照《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社科院关于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157号)执行。
四、评审方式
卫生技术系列非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釆取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卫生技术系列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釆取考试和答辩评审结合的方式进行;医学研究、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中级资格釆取考试和评审结合的方式,高级资格采取答辩评审的方式;不具备规定学历、转岗聘任申报人员,需参加相应专业学历破格、转岗考试,考试结果本年度有效。
五、申报数额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社会办医疗机构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六、材料要求
按照市人社局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制定“2020年天津市卫生技术系列、自然科学系列医学研究专业、哲学社科研究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对申报材料清单及具体要求进行说明,并及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上对外公布。
七、时间安排
本年度评审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如下:
(1)9月13日:组织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资格考试,医学研究、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中级资格考试;
(2)9月25日前:下发“2020年天津市卫生技术系列、自然科学系列医学研究专业、哲学社科研究系列卫生事业管理研究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并开通网上申报系统;
(3)9月25日:组织学历破格、转岗考试;
(4)10月15日一10月28日:收取评审材料;
(5)年底前完成本年度评审工作。
八、公开方式:
在天津卫生人才网上及时公开本年度申报程序、材料、要求、标准、通过人员名单等内容。
市卫生健康委职称办
2020年9月9日
医学全在线-卫生高级职称考试频道(www.med126.com/zhicheng/)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查询等安排、评审通知以及评审结果人员名单公示、证书发放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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