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中医优秀人才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义乌市卫生计生委(局),浙江中医药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大学医学院,省级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启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2017年中医优秀人才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发〔2012〕18号)文件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中医优秀人才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中医优秀人才项目包括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两个项目采用同步启动、分类申报;统一考试、分类录取的方式进行。
二、申请人需符合《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中的遴选条件。
三、申请人按照申报类别填写申报表一式四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论文、地市级以上中医临床科研课题证明等)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同意,经市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将有关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3、附件4)于2017年7月17日前报我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jj1985@foxmail.com。省级有关单位经单位审核后可直接报送。
四、我省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名额为38名、全国中医基础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名额为7名。我局将委托省中医药学会组织选拔考试,并按照择优选才、适当兼顾紧缺专业人才的原则确定培养对象候选人。请及时通知申请人参加2017年7月22日省中医药学会组织的选拔考试,具体考试名单和事项请于考前二天登陆浙江中医药网查询(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考试)。
五、确定的培养对象候选人名单在浙江中医药网(www.zjtcm.gov.cn)上予以公布,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吴嘉嘉、郑名友,联系电话:0571-87052426、87056898,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
3.第四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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