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遴选通知
藏藏医药函﹝2017﹞44号
各地(市)卫生计生委、自治区藏医院、西藏藏医学院:
为做好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第六批继承工作),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案》是开展第六批继承工作的指南和依据,各地市和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二、各地市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推荐、审核工作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并根据《西藏自治区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名额分配表》(附件2)确定的名额数进行遴选,不可超额推荐。
三、2017年7月20日前,各地市和各有关部门将《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内。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西藏自治区藏医药管理局
联 系 人:次仁旦增 李栋
联系电话:0891-6289583
电子邮箱:zyyglj@163.com
2.西藏自治区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名额分配表
西藏藏医药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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