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甘肃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 甘卫科教函〔2013〕605号
各市、州卫生局:
为贯彻省政府《甘肃省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实施方案》,做好我省2013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基层卫生设施大为改善,群众医疗需求迅速增长,但基层缺乏医务人员服务水平已成为保障基层群众健康的瓶颈,通过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迅速提升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转岗培训机制,按照《甘肃省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卫科教发〔2010〕514号)和卫计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卫办科教发〔2010〕210号)的要求,认真开展培训工作,确保转岗培训落到实处。尚未启动培训工作的市州,务必于2013年12月底启动实施2013年度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
二、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为保证转岗培训任务的顺利实施和培训成效,省卫生厅对全省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的分布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今年根据下达的任务和调查实况,对各地转岗培训对象的选拨和名额进行了适当的调整(见附件1),请各市、州卫生局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参照全省各市州全科医师培训人员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重点选派尚没有取得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培训,力争到2016年达到每个乡镇卫生院具备1名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
(一)培训对象。2013年培训对象原则上为正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工作、尚未达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要求的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二)培训时间。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今年下达转岗培训项目要求,培训时间为一年,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一个月,临床培训不少于10个月,基层实践不少于一个月,可采取按需分程的方式进行,在1-2年内完成。
(三)培训基地确定。
1.理论培训基地。为便于组织管理,省卫生厅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转岗理论培训基地合并,确定各市、州卫生学校(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统一的理论培训基地,卫生学校不愿承担培训任务或没有卫生学校的市州,由市、州卫生局认定有培训资质和条件的机构作为理论培训基地。
2.临床技能培训基地。省卫生厅确定14个市、州医院为转岗培训的临床技能训练基地,分别承担本市、州培训任务。培训任务较多或市(州)级医院规模较小的市、州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由市、州卫生局选择部分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含市、州级其他医院和县、区医院)作为补充。
3.基层实践培训基地。各地要以各县、区医院为主,选择部分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中心乡镇卫生院为补充,由县、区卫生局遴选,市、州卫生局确定。
(四)培训考核。理论培训、临床技能培训和基层实践培训考核分别由承担培训任务的基地进行阶段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省卫生厅适时组织全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结业考核,结业考核由省卫生厅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考试考核方案统一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统一笔试的形式进行。
三、严格经费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下达我省910人的培训任务,给予每名受训人员1万元的补助,用于转岗培训项目各类培训基地培训工作支出和带教导师补助。各市州卫生局应及时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承担培训项目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加强培训项目经费管理,做到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滞留或挪用,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严把质控,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转岗培训工作的监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未能完成转岗培训项目的单位,要查找原因,限期整改,进行补充培训;对违反培训要求,擅自更改培训计划,或违规使用培训经费致使培训任务不能完成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整治,情节严重者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省卫生厅将对各地培训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培训质量和效果等进行监督和评估。
联 系 人:胡亚琨
联系电话:0931-4818125(传真)
附件:1.2013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名额分配表
201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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