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位调剂。在系统报名时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如笔试成绩达到60分且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因所报考的同类职位已录满而未被录取的,将按其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按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口腔临床医学和中医学等6个笔试科目分别排名),依据招考单位和报名人员意愿,根据职位专业要求按排名先后顺序调剂至未录取满的相应专业同类职位;其中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考生可根据上述规则调剂至《住院医招考职位表》或《全科医招考职位表》中未录取满的相应专业同类职位,报考全科医师规培学员的考生调剂至《全科医招考职位表》中未录取满的相应专业同类职位。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调剂成功的考生将确定为调剂职位体检人选。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经资格复审和考核不合格的,报同级人力资源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人员,由市或区/新区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7天。
八、录用
拟录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录用,且不违反招考公告或招考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有关规定的,按照《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深卫人规〔2012〕1号)或《深圳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深卫规〔2008〕1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签订培训(养)协议。被投诉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住院医师与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年限:本科学士培训年限为三年。研究生根据其临床经历及临床能力测评情况决定是否缩短培训年限,其中,硕士研究生最多可缩短1年,博士研究生最多可缩短2年。
通过培训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学员按深卫人规〔2012〕1号或深卫规〔2008〕1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其中录取为储备学员的人员,生活补助和培训经费等各项费用由同级财政承担,完成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在招考主管部门相对应的市、区/新区各类医疗机构以双向选择方式择业(含社会医疗机构),也可自行申请开办诊所执业,如就业机构未对应招考主管部门所在区域各类医疗机构或选择深圳市外就业,则应返还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和培训经费等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