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琼卫科教〔2014〕23号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安排,我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14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核时间
2014年7-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对象
(一)2011年进入各培训基地培训的具有临床医学学士学位的本科生;
(二)2012年进入各培训基地培训的具有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三)2013年进入各培训基地培训的具有临床医学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四)报名参加2013年度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但未通过的学员;
(五)各级医疗机构送到省外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需要参加我省住培结业综合考核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
(一)2014年度结业综合考核采用客观结构式临床考核(OSCE)模式,分为临床思维考核和临床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设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例分析、临床操作、综合知识、心电图及X线摄片结果判读(口腔颌面影像结果判读)六个考站。
(二)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综合知识、心电图及X线摄片结果判读/口腔颌面影像结果判读两站考核,第二阶段为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例分析医.学全在线.网站.整理、临床操作四站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以各专科培训标准细则为准。
五、成绩认定
考核过程中,每个考站独立计分,满分100分。六站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视为结业综合考核合格,方可发放《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于2014年5月29日至6月6日,将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培训轮转计划、培训登记手册、出科考核合格证书、年度考核合格证书等)交培训基地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二)报名条件
1、出勤时间符合《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的规定要求;
2、按照相应专科培训细则完整、规范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登陆使用“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从2013年3月起计),按时完成培训信息的录入,并经带教老师审核;
3、按照相应专科培训细则完成所有必轮科室轮转,出科考核成绩全部合格;
4、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5、年度考核成绩合格;
6、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合格。
以上6项必须同时满足方可报名。
(三)资格审核
各培训基地管理部门负责收集并审验本基地考生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培训轮转计划、培训登记手册、出科考核合格证书医.学全在线.网站.整理、年度考核合格证书等),并将以上资料复印件及考生1寸标准照3张于6月10日前送交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根据培训基地上报的考生轮转计划,组织人员到各培训基地病案室核查考生轮转科室的病历记录,落实考生轮转培训的具体情况。发现未严格按照考生轮转计划进行培训的,取消考生参加今年结业综合考核的资格。考生须补齐轮转计划空缺科室的培训后方可申请参加结业综合考核。
七、准考证领取事宜
(一)领证时间:2014年7月上旬。
(二)领证地点:通过资格审核的学员到所在培训基地科教部门领取准考证。
八、有关要求
各培训基地对考核报名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按时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上报。如因组织不力,材料把关不严等产生严重后果,影响到考核工作,省卫生厅将予以通报批评。
省卫生厅科教处联系人及电话:程亮,65388351;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麦飞熊, 66227291。
附件:2014年度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报名汇总表
海南省卫生厅
2014年5月28日
抄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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