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办理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解放军73881部队卫生处,武警福建总队医院:
为做好我省2010-201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办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 2010-2013年进入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福建省卫生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卫科教〔2010〕59号)要求完成培训任务者。
(二)2010-2014年,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免予培训年限,且通过我省2011-201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综合考核的人员。
二、申请条件
(一)进入培训的人员已完成规定的培训年限(如有延长培训时间的人员,还须按文件规定补足相应的培训时间),并通过培训基地组织的相应考核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省毕教办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和结业综合考核。
三、申请材料及申请方式
(一)进入培训人员由所在培训基地医院按培训学科、培训结束年份排序后统一填报《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申请汇总表(进入培训人员)》(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办,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二)2010-2014年免于培训年限人员
1.现工作单位为培训基地医院,由工作单位填写《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申请汇总表(免于培训年限人员)》(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办,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2.现工作单位非培训基地医院或无工作单位,由个人填写《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申请汇总表(免于培训年限人员)》,邮寄至我办。
所有申请对象还需准备两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铅笔写上名字、身份证号),随申请汇总表一并上交。
四、证书发放方式
(一)经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进入培训人员合格证书由我办统一发放至培训基地医院。培训基地医院根据核定的人员类型按以下方式发放,并做好证书发放登记签收工作:
1.培训人员身份为“单位人”:培训基地医院将证书转发给其选送单位。
2.培训人员身份为“社会人”:培训基地医院将证书转发给个人。
(二)免于培训年限人员经审查合格者
1.现工作单位为培训基地医院人员:证书由工作单位代领。
2.现工作单位非培训基地医院或无工作单位人员:个人直接向我办申领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试点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补考衔接工作的通知》(闽卫毕教委〔2014〕1号)要求,请各培训医院务必通知符合办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条件的试点阶段(2009年及之前进入培训)对象,及时按原先申报要求提交材料由培训基地医院统一报送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二)持证人员在证书签收后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我办将不再补发证书。
六、有关要求
各培训基地医院要认真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申报工作,将申报材料于2014年11月4日前报送我办。经审查,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予办理合格证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办将取消并追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同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游洁 罗瑜艳 电子邮箱:fjszyy@126.com
联系电话:0591-87832721 87850640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教处
附件1: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申请汇总表(进入培训人员)
附件2: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申请汇总表(免于培训年限人员)
福建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抄送: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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