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
实施方案(2015年版)
修 订 说 明
一、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树立以临床技能训练为重点的住院医师培养目标,在前二年实行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多站式临床技能考试)的基础上,现对原临床技能考核方案进行修订,以使考核方案更加有效和规范。
二、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儿外科、康复医学科的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方案均统一为九个站点,每个站点的标准分相同。皮肤性病科为七个站点、麻醉科为六个站点、医学影像科为两个站点、医学检验科为四个站点、病理科为四个站点、口腔科为八个站点,每个站点的标准分参见具体方案。
三、全省实行统一考试模式、统一考试方案、统一考试时段、统一评分要求。考务工作由13个省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组织实施。医.学.全,在.线搜.集 请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在组织考试时,每个学科均需按此考核方案设置完整的站点;在汇总和上报考生临床技能考试成绩时,除报总成绩外,同时报每个站点的成绩,若无每个站点的成绩,则认定此考生成绩不合格。
详细信息:2015年江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具体方案汇总
相关链接:2015年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技能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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