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的通知
鲁卫科教合作字〔2015〕9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规定,2015年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经研究,2015年我省继续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录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社会人身份在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志愿在山东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5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2014年、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培训基地及培训专业
培训基地: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录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4〕52号)公布的我省22家培训基地(见附件1)。
培训专业:上述培训基地中经省卫生计生委批准的培训专业,重点招收全科和儿科、精神科专业学员。
三、培训年限与形式
培训时间为3年。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培训形式。培训基地按照培训标准要求,对招录学员实施规范化培训。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5月15日。
考生可登陆“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网” (以下简称“省住培网”)申请报名。进入报名入口按要求逐项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二)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2015年5月16-17日两天。
2.审核地点:各培训基地医院。
3.提交材料:
(1)本科毕业生报名材料: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成绩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研究生报名材料:网上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在校期间学位课程成绩单(加盖学校研究生管理或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照片一致),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4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材料按要求准备齐全后,个人到培训基地医院进行现场审核。
五、考试组织与录取
考试可进行笔试和面试,由培训基地医院自行组织。
各培训基地完成招录后,于6月底前并将录取人员信息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系统报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
六、相关待遇
(一)录取学员的人事档案由省(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二)学员培训期间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纳入培训基地住院医师统一管理。
(三)符合条件的学员在规定年限内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相应专业学位申请。
(四)培训基地根据有关规定,按月为学员发放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
(五)学员完成培训并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参加中级职称考试和聘任的必备条件。
(六)培训结束后,社会化学员与培训基地的培训关系自然解除。学员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自主择业。
住院医师报名及招录工作中遇有问题,请与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联系。
联 系 人:姜震 车彦松
联系电话:0531-82169096 82169099
附件:1.2015年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招收计划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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