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学员提交的学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培训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新招录学员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培训基地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携带证明材料书面向培训基地和省医学会请假。对于录取后逾期2周无故不报到,或录取后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培训的,不得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退培记录将记入学员个人诚信档案。
五、其他要求
(一)培训年限减免:参照《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培训基地对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学员需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对其临床工作能力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确定实际培训时间。其中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2年,博士研究生培训时间不少于1年。申请培训年限减免者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应材料,对于不能准确、完整提交证明材料的,一律不能进行培训年限减免。科研型研究生不予减免年限。
(二)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委直属单位要重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要主动宣传,精心组织,鼓励本地区、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制定本地区(单位)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送培计划,按规定安排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范围的人员参加培训,为培训提供保障措施,做到应培尽培。
(三)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重视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一把手负责,安排专人开展工作,动员本辖区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积极协同,按照2016年山西省选派参加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表(附件6),确保完成好中医全科专业的招收。
(四)培训基地按专业学科分别整理、汇总本年度招录学员的有关材料(材料成卷,封面标识年度、住院医师及招录单位名称)并存档备查。学员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相关材料单独汇总存档。
(五)学员正式录取后,单位人和免费医学生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社会人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专业硕士并轨学员由培训基地、学籍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学员培训期间由培训基地将其纳入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单位人的人事档案由所在单位管理,社会人人事档案由培训基地委托相关人才交流机构管理,专业硕士并轨学员人事档案由所在高校管理。
(六)在招录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有关人员:
省医学会:张锐 谭璐
联系电话(传真):0351-4639158,
联系地址:太原市文源巷6号
省中医药管理局:侯建树 0351-3580207
培训基地:
山西省中医院(科教科) 郝淑兰 0351-4668162
联系地址:太原市并州西街16号
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规培办)芦文静 0351-6822385
联系地址:太原市新晋祠路一段75号
网络技术支持:孙金连
联系电话:0351-8219921,13623454906,4008880052
附件:
1.2016年山西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计划表
2.2016年山西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拟报考学员信息汇总表
3.2016年山西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录取学员登记表
4.2016年山西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拟录取学员统计表
5. 2016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
6.山西省选派参加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表
山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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