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科教秘〔2015〕183号),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管理,保障培训招收工作统一、科学、规范、有序进行,保证培训招收质量,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招收计划
2017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招收1450人,其中全科专业270人(订单定向生指令计划145人)、儿科专业170人、精神科专业40人、妇产科专业150人、中医和中医全科专业220人(中医全科订单定向生指令计划50人),其他临床与口腔专业600人,除紧缺专业外,各类计划不得调剂增加。
《2017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表》见附件1,其中《2017年订单定向生全科专业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表》见附件2。
二、招收对象
(一)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即可)
1.已或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招收对象来源
招收对象分为单位委派培训对象(以下称:单位人)和社会化人员(以下称:社会人)两种,以单位人为主。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1.以基本条件1(即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为条件报考的人员,必须是2013年及以后毕业(包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初级或无职称人员,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医师报考资格。具有医学类专业本科学历的科学学位研究生,以本科学历申请参加培训;非医学类专业本科学历的科学学位研究生,不得申请参加培训。
2012年及以前毕业的初级或无职称人员,可报考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
2.以基本条件2(即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为条件报考的人员,必须是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初级或无职称人员,全科专业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在读专业学位、科学学位研究生均不属于本次招收范围。
4.报考专业类别(临床、口腔、中医)应与所学专业类别一致。
5.单位人须征得委派单位同意才能予以报考,填报的培训专业、培训基地医院等信息须与经单位盖章的介绍信保持一致。专业(基地)志愿限报1个,基地(医院)志愿限报3个。
6.社会人结合自身实际填报志愿,专业(基地)志愿限报3个,基地(医院)志愿限报3个。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派培训对象原则上仅限于报考全科专业,中心乡镇卫生院委派培训对象亦可报考内科专业。
8.2017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本科毕业生必须以单位人方式统一报考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招收程序
招收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考试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进行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9:00-6月10日16:00。
(二)资格审核
2017年6月11日-6月13日,报考人员到第一志愿基地医院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2017年6月14日-6月16日,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基地医院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打印并签名的《2017年安徽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考试报名表》(报名完成后,从平台直接打印)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在读院校学籍证明材料。
4.单位介绍信(单位人提供)。
(三)准考证打印
2017年6月20日9:00-6月24日8:00,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登录安徽省住院医师培训信息化管理系统平台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录取
本次考试方式为医学综合笔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考试类别分为临床、口腔、中医三类。
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的原则,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志愿优先确定录取培训对象。如基地医院或相应专业未完成招收计划,将从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剂录取,优先满足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等急需紧缺专业需求。
(五)公示报到
招收工作结束后,省卫生计生委将及时向社会公示招收结果,公示结束后确定录取人员(即培训对象)名单。
培训基地接到录取人员正式名单后,及时向培训对象通知报到时间和相关要求。培训时间自培训启动之日起算,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助的依据。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由委派单位、培训基地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附件3),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必须返回原单位工作,培训基地不得留用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面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与培训对象签订培训协议(附件4),档案放在培训基地指定的人才交流中心,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自主择业。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同时向培训基地医院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视为自行退出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学教育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务实之举,是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的有益探索和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人民满意的好医生、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与水平的必然选择。各地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着眼长远,加大宣传力度,安排、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并确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卫科教秘〔2015〕183号要求落实参加培训人员相关待遇;委派单位派出前要确定培训对象今后的专业岗位,介绍信中应明确相应培训专业,培训结束后,委派单位严格按照介绍信确定的培训专业落实其工作岗位。个人和单位因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得申请调整培训专业。
(二)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诚信制度,对于不诚信行为将予以通报。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招收对象,一经核实,取消其报名、培训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于录取的培训对象,因个人且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报到或报到后退出培训的,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人因所在单位原因导致其退出培训的,纳入对所在市或单位的目标考核扣分,并将与医院评审等工作挂钩。
(三)国家十分重视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给各省专门下达紧缺专业的培养任务,我委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按照各地人口基数分配到各地(见附件5)。各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选派人员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做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同时兼顾做好儿科、妇产科等紧缺专业培训的选派工作。紧缺专业培训选派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各地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四)各培训基地医院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组织领导体系、教学管理体系,完善教学、生活条件,做好今年培训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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