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有关高等医学院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15〕49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卫计办科教发〔2016〕33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7〕38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教育厅协商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区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2014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2015年4月进入培训基地),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要求,符合减免一年培训年限的学员。
报考条件:
1.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完成要求的培训计划,培训及过程考核记录完整、真实。
2.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及年度考核(2015年度、2016年度)均合格;
3.具有临床医学硕士学位或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4.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核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二)2013级、2014级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临床医学(含口腔、蒙医、中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报考条件:
1.获得研究生学历、医学硕士学位;
2.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要求,并完成临床轮转及考核,相关记录完整、真实。须经所在院校资格审核合格;
3.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核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二、考核学科
结业考核分为专业理论考核及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考核学科28个,分别为:内科、外科、全科、外科(神经外科方向)、外科(胸心外科方向)、儿科(泌尿外科方向)、外科(整形外科方向)、骨科、妇产科、急诊科、神经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全科、精神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放射科、放射肿瘤科、核医学科、超声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蒙医、蒙医全科、中医、中医全科。
三、考核形式
(一)专业理论考核。
西医临床、口腔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考核: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7〕380号,附件1)文件,采用国家统一题库,参加国家统一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模式进行。
蒙医、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理论结业考核:由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无全国统一考试及题库,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命题,采用纸笔形式进行。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西医、蒙医、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由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采取多站式考核形式进行。包括辅助检查结果判读、病史采集与体格检查、病例分析、临床技能操作(基本技能操作和专科技能操作)、病历书写。具体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国家下发的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临床技能相关要求。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2017年8月20日-25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申报信息,上传相片(白底,小二寸),并打印《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2017年8月28日-31日。
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审核。2013级、2014级专硕研究生,赴所属院校研究生处进行现场确认。其中:内蒙古民族大学、包头医学院集中审核时间为8月28日,内蒙古医科大学集中审核时间为8月30日;住培学员赴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集中审核时间为8月31日;届时,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派审核人员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审核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专业理论考核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所在培训基地或院校留存,一份自治区住培管理服务中心留存)。住培学员由培训基地初审并盖章,2013级、2014级研究生,由所属院校审核并盖章。
2.住培学员需携带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考核登记表,由培训基地出具并加盖基地公章;2013级、2014级研究生,需携带所属院校出具的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和内容的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经核验后,复印件留存,原件退回)。
6.近期免冠小二寸、白底彩色相片2张。
(三)专业理论考核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7年10月16日-2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med126.com/rencai//)通过姓名和证件编号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 专业理论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日期 |
场次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10月21日 |
第一场次 |
8:30-11:00 |
内蒙古医科大学 包头医学院 内蒙古民族大学 |
第二场次 |
13:30-16:00 |
专业理论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临床实践能力结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结果评定
专业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均合格者视为结业考核合格。未通过其中任一项者,可就未通过科目申请下一次结业考核。已通过科目成绩3年内有效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六、证书发放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17〕380号)文件精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将结业考核合格人员信息提交中国医师协会获取证书编号后,印发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负责证书管理。学员到所在培训基地(院校)领取,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七、考核费用
理论考核费用:按照国家有关工作方案,理论考核费用包含技术服务费和考务费用两部分。技术服务费标准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核服务合同书》规定为40元/人。考务费按照考务发生费用测算为60元/人。
临床实践技能考试费用:按照考务流程发生费用测算人均为900元。
理论考核及临床实践技能考核费用合计人均1000元。住培学员考核费用由所在培训基地从中央、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教学实践部分中支出,不得向个人收取或从补助中扣除。2013级、2014级专硕研究生参加考核费用由所属院校统一支付。
以上费用由自治区住培管理服务中心代收,各培训基地及所属院校于9月15日前将费用统一缴纳至自治区住培管理服务中心指定账户。理论考试技术费(40元/人)由自治区住培管理服务中心转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理论考试考务费及临床实践技能考试费按照实际支出支付各考点。
八、相关要求
(一)各盟市卫生计生委、相关高等医学院校、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好住培结业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区2017年结业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全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命题、考务、阅卷等具体事务工作,由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好结业考核中的每一个环节,保障各项考核工作顺利实施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三)各相关院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培训基地要认真组织好报名及审核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及宣传工作等,避免漏报等现象发生。
(四)参加结业考核的学员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出现报考资格弄虚作假、考核违纪,经核实后,将取消其参加2017年结业考核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全区通报并计入考生考核诚信档案。
(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教育厅将组织巡考组赴各考点进行巡考,各考点要安排纪检人员对考核进行全程监督。对在考核过程中组织不力、考场混乱、甚至出现考风考纪不良导致严重后果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联 系 人:郝小金、蔡翼德尔
联系电话:0471—64944493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蒙中医药局三处
联 系 人:李 玲
联系电话:0471-6945007
自治区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
联 系 人:张国民
联系电话:0471—2856601
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乌日图、苗 旭、王雪娟
咨询电话:0471—5311121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
联 系 人:包乌恩奇
联系电话:0471—6653194
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联 系 人:高爱军
联系电话:0475—8313524
包头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联 系 人:赵洪英
联系电话:0472—7167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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