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7年补录通知
根据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补录工作的通知(晋卫办科教发〔2017〕19号),现将我基地2017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西医)补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原则
2017年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招生任务和各培训基地前期招录情况,下达补录计划,省医学会统一组织实施,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按照规定的时间组织招生工作。
学员报名通过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zyy.wsglw.net)填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所属专业基地。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拟在山西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不限学历)。
招生对象根据来源为单位人、社会人和2012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单位人为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入编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由单位委托相关培养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员。社会人为以个人名义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未就业人员。
三、招生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2017年9月20日前)
1.学员根据2017年的补录计划,登录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申请表一份。考生应在相应的申报志愿中选择1个培训基地的补录专业进行填报。网上填报志愿过程的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委直属单位选派的学员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直接向我培训基地报名,其它医疗机构报名学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统一组织申报至我培训基地。社会学员直接报培训基地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初审。
2.报名者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
(1)网上填报志愿后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就业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不需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社会学员需户口所在地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临床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当填写《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并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6)在外省国家卫生计生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外省住院医师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二)基地招录(2017年9月24日前)
1.现场资格审核:9月21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现场审核报名学员资格,地点为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部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2.招录考核:9月22日上午9点进行笔试考核,地点为办公楼三层多功能报告厅。9月22日下午3点进行技能操作及面试考核,地点为大同市三医院模拟教学中心。
(三)公示
我培训基地于2017年9月24日前完成补录工作,向省医学会上报补录情况及学员申报材料、减免证明,经省卫生计生委审核后,予以公示。
基地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与签订协议
我基地于2017年9月30日前安排补录的全部住院医师到基地报到,并在一周内与培训人员签订培训协议/合同。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 ||
基地 |
专业 |
名额 |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 |
骨科 |
1 |
急诊科 |
3 | |
全科 |
3 | |
妇产科 |
3 | |
外科 |
6 | |
神经外科 |
2 | |
心胸外科 |
2 | |
泌尿外科 |
2 | |
耳鼻喉科 |
2 | |
病理科 |
3 | |
放射科 |
3 | |
合计 |
30 |
地址:大同市三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部(办公楼二层)
联系电话:0352-5556213
联系人:乔老师
大同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部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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