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琼卫办科教发〔2017〕9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洋浦卫生计生局,全省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7年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要点
一、完善政策制度和管理体系建设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文件精神,出台招收、考核、培训基地协同管理等配套制度,制定本省中长期培训规划,从政策上加大对紧缺专业的倾斜力度,继续深入推进住培政策全面落地。各培训基地要进一步健全住培工作领导决策、专家咨询、职能管理、教学督导、临床一线培训教学及培训对象有效沟通的组织运行机制,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实施住院医师“双导师制”。
二、强化培训基地动态管理
2017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委托中国医师协会建立常态化督导评估机制,对培训基地开展常态化现场督导评估工作。全省各国家认定培训基地和省级基地要严格按照中国医师协会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等文件要求,于7月31日前开展自评,查找不足,并完成整改。今年6月份被中国医师协会通报要求整改的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和海口市人民医院务必于7月31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培训基地整改工作的指导与监督,组织专家对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和海口市人民医院进行复核检查,同时于8月份启动全省住培督导评估工作,落实基地淘汰及动态调整机制。
三、加快住培、全科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建设
各住培、全科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单位要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琼卫科教函〔2015〕43号)要求,推进技能培训中心建设,加快项目基础建设和设备配置进度。海南医学院第一、二附属医院以及省第三人民医院的技能培训中心今年内必须投入使用,海口市人民医院的技能培训中心今年必须完成整体装修,争取明年3月份投入使用。
四、加强与国家示范基地交流合作
全省各国家认定培训基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必须与国家公布的24家住培示范基地“结对子”,开展密切合作,重点学习示范基地在师资培训、培训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选送本院住院医师和带教师资前往国家示范基地接受培训,培训基地当年招收的本院住院医师外培率应达到50%以上。培训基地招聘和引进人才时,应优先考虑招聘录用示范基地的带教师资和培训合格的住院医师。
五、加强带教师资培训与管理
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以教学查房、小讲课、病例讨论、PBL教学、模拟技能教学等为单元,开展针对性培训,不断提升住培教学能力。各培训基地要建立以岗位责任与绩效考核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提高师资带教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六、加强培训过程管理
培训基地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轮转计划,规范落实教学查房、小讲课、疑难病例讨论以及病床管理、病历书写、技能操作等重点环节、重点内容的实施要求,切实完成培训的内容与要求,确保培训质量,不走形式过场。认真组织出科考核、年度考核,规范化考核的形式、内容和方法,考核项目要全面,并及时向培训对象反馈考核情况,以利于改进。规范教学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七、认真做好住培招收、结业考核、信息报送及宣传等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招收任务安排,组织招收考核工作,按要求完成年度招收任务,特别是全科、妇产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和“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任务。要进一步优化住培结业考核方案和流程,健全和优化考官专家库,开展考官培训,规范结业考核,严把出口关。落实培训基地信息网络月报制度,进一步加大住培宣传工作力度。
八、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培训基地要规范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统筹管理使用,优先满足培训对象的补助需求。因住院医师退培等原因发生的结余资金,应及时报告省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结算和安排。
九、完善住培学员补助体系
培训基地要建立院级住培经费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住培学员补助体系。培训基地除负责社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五项保险和基本工资待遇外(标准参照培训基地同等条件住院医师工资水平确定),还应发放绩效补助(不少于1.2万元/年)给社会学员,以确保社会学员与委培学员基本达到同等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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