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一、许可依据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原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
二、注册范围
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市属民营医疗机构)护士首次注册、延续、变更、重新注册、遗失补证、注销注册
三、申报材料
(一)首次注册
1、注册对象和条件
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⑵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⑶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⑷符合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2、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1)1份(粘有照片);
⑵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1份;
⑶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⑸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
⑹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1份(有机构公章);
⑺近期正面白底半身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1张。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提交在山东省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受理时限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各工作日。
(二)延续注册
1、注册对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办理延续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⑴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
⑵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2、需要提交的材料
⑴《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2)1份(粘有照片);
⑵《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⑶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页纸上) 1份;
⑷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1份;
⑸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及最新校验记录页,单位集体延续注册只需提交1份)。
3、受理时限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