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龙架林区卫生计生委,部、省属医院:省卫生计生委将于12月开始2015年度护士执业注册资格审核工作。为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材料要求
提交材料按照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08〕68号)的规定执行,并就有关问題说明如下:
(一)关于学历证书
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专科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2001年以前本省中专毕业生可提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二)关于成绩证明
2011年以后考试合格的考生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时,需提交《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生成绩单不能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成绩证明.2010年及以前考试合格的考生提交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作为成绩证明。
(三)关于实习证明 .
实习手册必须与申请人学历证书的时间一致,临床实习证明与学历信息不一致的,不予注册。
(四)关于信息录入
2008年10月及以后考试合格的考生录入注册信息时,应当从“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护士首次注册”模块中进行录入操作.各单位录入信息时要认真细致,反复核对,确保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复审时要加强信息的核对,确保《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与《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的一致性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二、时间安排
省卫生计生委将于12月上旬组织专家集中审核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护士执业注册资料,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务必在11月底前完成各地的审核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精心组织,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好护士队伍的准入管理。
(二)各市(州)卫生计生委提交护士首次注册资格审核材料时,須同时提交《护士执亚首次注趼人炅汇总表》纸质版.
(三)部省属医院审核时间请直接与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
联系人:刘璐 王燕
联系电话:027—87812559。
省卫生计生委护士执业注册集中审核安排
时间安排 |
地 区 | |
12月7日 |
星期一 |
黄石、孝感 |
12月8日 |
星期二 |
随州、黄冈 |
12月9曰 |
星期三 |
十堰、荆门 |
12月10曰 |
星期四 |
荆州、鄂州 |
12月11曰 |
星期五 |
恩施、咸宁 |
12月14日 |
星期一 |
宜昌、仙桃、天门 |
12月15曰 |
星期二 |
襄樊、潜江 |
12月16曰 |
星期三 |
武汉、神农架 |
12月17日至 30曰 |
受理二次审核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参见:【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汇总】
更多护士资格证注册相关信息可关注本站护士资格证注册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