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的通知
苏卫医政便函〔2015〕47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医政处,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局医政科,省管有关医院:
2015年度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定于2016年1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注册
1、发证注册对象为2015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2、提交材料及注册审核流程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08〕5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
二、延续注册
1、根据《工作方案》,护士延续注册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办理,请各地正常办理延续注册,无需等集中办理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
2、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执行。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延续注册的程序性审批工作。
三、日程安排
集中审核、注册工作从2016年1月13日开始,届时请各市填写好《2015年护士执业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1),与首次执业注册、延续注册及变更注册材料统一集中送至我委办理,办理地点在我委南办公楼606会议室(省医学会办公楼对面),各市办理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的注册材料交所属地级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一并来宁办理。
请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务必于2016年1月12日前完成注册相关准备工作。
四、换证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护士执业证书》预计于12月底下发各省,届时请各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前往我委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各医疗机构尚有部分持有2013年12月~2014年12月首次注册“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凭证)”的护士,请各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尽快安排换发《护士执业证书》。
联系人:顾海平、李薇、赵莉萍,联系电话:025-83620691,83620876。
附件: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
2015年12月2日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参见:【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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