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泉州市永春县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原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第74号)及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精神,为确保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报名工作: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月12日—1月31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月20日—22日,共3天。
(三)现场确认地点:县卫计局五楼510办公室。
(四)报名费缴纳: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目57元。
二、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中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报:考生须在2016年1月12日—1月31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个人相片必须上传)。网上报名申报表中考区填写“福建”,考点填写为报名人员所在设区市,省属、中直在榕单位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考点填写为“省属”。
(二)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地审查:考生自行打印《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三)现场确认:
1、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到永春县卫计局五楼510办公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22日,共计三天。
2、申请人为在县卫校应届毕业生的,县卫校负责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3、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四、材料要求
(一)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3张(背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及所报职称);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村卫生所、民营医院和民营诊所等非公立医院需提交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二)请报考人员按先后顺序整理好基本材料,并准备好零钱。
五、其他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仍采用纸笔考试,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及时间 | |
专业实务 |
5月14日 |
09:00-11:00 |
实践能力 |
14:00-16:00 |
(二)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文件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认真、完整填报工作单位,应写明如:永春县某某卫生院、永春某某诊所。
永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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