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计局,局直属有关单位,市区民营医院: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6]2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把好报考材料审核关。凡符合《护士条例》和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原件和复印件是否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三、报名确认和上交材料时间:
(一)确认时间:2016年1月13日-1月25日。市局直属单位、民营医疗机构等于2016年1月22日前将报名材料送我局审核确认,清远市职业技术学院、连州市卫生学校1月22日前完成确认并上报材料到我局。
(二)报名点上交材料时间:
1、清远市职业技术学院(1月22日上午)、连州市卫生学校(1月22日下午)
2、各县(市、区)卫计局(1月25日上午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请各报名点按以上时间统一在当天上午九点、下午三点前将报名相关材料报我局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三)、确认和上交材料地点:清远市新城清远大厦11楼市卫计局1108室,联系人:张惠芳,电话:3361495。
(四)、报名考试费:因上级部门仍未公布今年的考试收费标准,待上级公布标准后再及时通知报名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名点需打印报名人员名册一份(同时报电子版),送审材料要按名册顺序排列。
2、个人材料装订顺序:申报表→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报到证或有关证明(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需上交就业报到证或通知书)→相片页(粘贴近半年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相片3张)→确认表。
3、报考工作单位名称要与本单位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为方便成绩单、证件发放,请各报名点在报名表“工作单位名称”一栏中注明县(市、区),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及诊所。
4、照片的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如有问题请与我局人教科冯顺友联系,电话:3384230。
附件: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6]28号
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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