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件办证通知
各考生:
接上级通知,开始办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初级(中级)证和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为做好办证工作,请相关单位及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办证对象:在恩施州内报名点报名参加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和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二、提交材料:A、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B、同底色登记照3张(小2寸); C、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一式两份。(在利川市内医疗单位工作的由单位收集办证材料)
三、办证地点:利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507
四、办证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8日(上班时间内)
五、咨询电话:0718-7296595
六、其他事项:若考生不方便在利川市递交资料办理,请自行前往恩施州卫生计生委行政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事宜。
利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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