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湖南常德护士执业许可
事项名称 | 护士执业许可(A类)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事项 |
许可依据 | 《护士管理办法》 |
受理机构 | 市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
决定机构 | 市卫生局 |
办理条件 | 1.遵守职业道德和各项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2.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 |
申请材料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副本; 2.本人身份证明; 3.本人健康检查证明; 4.省级卫生行政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 |
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 |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工作人(电话:0736-7257982)。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应当对更正的内容予以确认,但申请资料中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不得当场更正;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材料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材料的,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4.行政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加盖本行政机关的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许可条件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真实性审查; 2.对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初审意见,衔接服务对象与审查科室负责人,组织进行审查。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市卫生局分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在窗口对审查意见人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办理注册手续。不符合合法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三)时限:1个工作日。 四、告知与公示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一)岗位负责人:市政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窗口工作人员制作许可文书,并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2.告知申请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1个工作日。 |
办理期限 | 3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2元/证 |
收费依据 | 湘价费〔2003〕44号 |
表格下载 | / |
监督检查 | 常德市政务中心投诉处理中心(电话:7221200) |
咨询渠道 | 0736-7257982 |
责任追究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常德市卫生局卫生行政许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执行 |
办公时间及地址 |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办公地址:市政务中心2楼大厅卫生局窗口 |
乘车路线 | 乘1、30、32、101、14路公交车至市政务中心下 |
在线申报 | www.cdzw.com |
状态查询 | www.cdzw.com |
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参见:【护士执业注册相关表格下载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