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计委统一安排,我市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首次注册: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注册条件者;
延续注册:《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6年10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
二、注册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健康标准(详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
三.注册需提交材料
(一)首次执业注册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7、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注:办理护士集体注册时,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二)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三)各护士考核基地应及时通知被考核医疗单位,并为被考核单位集体办理护士执业注册相关手续(具体分工见铜卫医〔2013〕34号文:铜陵市护士定期考核基地及分工安排)。
五、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各考核基地要按照《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手续;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将护士信息录入该系统,并将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传至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邮箱:tlyzk@sina.cn,联系电话:2820601,联系人:骆克云。审核具体时间附后。
(二)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表格。护士注册申请审核表请在市卫计委网站办事大厅里下载,下载的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三)注册填表日期统一为2016年10月31日。
(四)聘任证书须为医疗机构正式聘书,聘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不得短于2016年12月31日。
(五)临床实习证明应提供实习手册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实习医院及学校公章;或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六)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
(七)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我委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已办理注册的,撤销注册。
(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其执业注册管理依照本通知。
(九)因护士执业注册需前往省集中审核办理,各单位务必于规定时间将护士注册材料送到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逾期不予办理。
铜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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