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护士首次执业注册的通知
林甸县卫计局按照《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对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材料提交到市政府服务大厅卫生计生委窗口。
护士执业注册审批应提交的材料
1、医疗机构正式的申请文件,县区卫生计生局提供正式文件及汇总名单;
2、护士注册汇总名单;
3、《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临床实习手册)原件和复印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外省毕业证书者,需提交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健康体检证明(6个月内);
6、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8、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超过3年的,还应提交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9、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1张;
10、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林甸县2016下半年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材料初审时间为10月2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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