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全面启动
市卫生计生委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6〕5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下发文件对今年全市护士首次注册及延续注册工作进行安排。
护士首次注册应提交材料包括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办理护士首次注册手续,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将护士信息录入该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统一送交执业机构所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
护士延续注册应提交材料包括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护士延续注册由市卫计委窗口统一办理,各县市区卫计委、市直各医疗机构将材料收齐后统一上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
注册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拨打市政务中心卫计委窗口电话(2198036)进行咨询或登录阜阳市卫计委网站查看具体集中审核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行政审批科)
安徽省关于做好2016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6]534号)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