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护上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贵安新区党工委 政治部、卫生和人口计生局,仁怀市、威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护考办发〔2015〕3号)、贵州省 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报名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卫计发〔2016〕4号)以及《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16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的通知》(护考委发〔2016〕1号)精神,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线为:专业实务:300分,实践能力:300分,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我省陈晓松等17650人2个科目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详见附件1、2),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有普通全日制护理、助产专业中专、专科学历的陈晓松等16264人(详见附件1),参加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发放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按照《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附件1所列人员中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2017年9月起计算;往届毕业生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2016年9月起计算。
二、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刘昭祎等1386人(详见附件2),参加2016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发放护理初级(士)资格证书。按照《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附件2所列人员在达到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后,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2017年9月起计算;往届毕业生取得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从2016年9月起计算。聘任护师人员,请用人单位填写《贵州省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登记表》(附件3)存档,作为今后报考中级资格的依据。
三、请以本文及附件名单为依据,做好护士执业注册,护士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合格人员登记表》填报、归档;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等有关工作。
附件:
1.2016年度贵州省中专、专科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发放初级士资格证书考生名单(考点)
2.2016年度贵州省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发放初级士资格证书考生名单(考点)
3.贵州省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聘任“护师”职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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