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全市2016年度护士首次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市卫计委有关文件规定,拟对2016年度考取护士资格人员开展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范围
本次护士首次注册的范围是: 2014年、2015年及2016年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首次注册的、并受聘于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在岗护理人员,严禁医疗机构挂靠护士,一经查实后果自负。
二、受理单位
申请人向拟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申请,由拟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机构护士集体申请注册、统计、信息录入等工作。
各区卫计委负责辖区内由本单位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卫生机构护士首次注册材料的初审和信息录入工作;审核合格后统一送市卫计委办理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三、受理时间
此次护士首次注册工作自2016年11月7日起正式启动。请申请人备齐所需材料后,于今年2016年12月7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交至执业机构,12月10日之前由各执业机构统一到我委集体办理,卫生行政部门不受理个人申请,节假日休息。
四、注册需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表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实原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核实原件)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打印网页)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附表2)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及合格证明或资格证复印件(核实原件)
6.医疗机构拟聘用证明或签约合同(附表3)
7.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附表4)
8.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4张(同一底版,《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医疗机构拟聘用证明》、《护士执业证书》各1张)
9.汇总表(信息系统产生)
10.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医疗机构
发电子版邮箱lcs8427377@163.com
审批股 联系电话:842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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