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人社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6]588号)精神,为确保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报:考生须在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个人相片须按要求上传)。网上报名申报表中考区填写“福建”,考点填写“莆田”。
(二)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地审查:考生自行打印《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盖章。
(三)现场确认:考生携带报名应提交的材料(含证明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请见附件一,所有现场确认工作在1月6日前完成。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毕业学校为省外的考生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招生花名册。
三、材料要求
(一)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3、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3张;
4、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费缴纳:具体报名费缴纳方式另行通知(预计实行网上缴费),请实时关注莆田市卫生信息网“人事信息栏”通知。
四、其他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定于2017年5月6-7日举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分为4轮依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
轮次 |
考试科目 |
时间 |
5月6日 |
第一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二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
5月7日 |
第三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四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线能力 |
16:25-18:05 | ||
5月8日 |
第五轮 |
专业实务 |
8:30-10:10 |
实践能力 |
10:55-12:35 | ||
第六轮 |
专业实务 |
14:00-15:40 | |
实践能力 |
16:25-18:05 |
(二)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文件规定和《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或者内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工作规程和制度,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现场确认点上报市级审核时间和卫生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安排集中审核。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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