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护士执业注册指南
一、办理条件:
1.拟受聘于省直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家教育和卫生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4.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5.符合健康标准。
二、申报材料:
1.《辽宁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签字、盖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临床实习证明(原件)或临床实习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5.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
6.获准开展健康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
7.正面免冠白底彩色2寸近照2张。
三、办理流程:省卫生计生委政务大厅受理——省卫生计生委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四、法律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辽宁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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