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提示
2017年护士考试将全面实施人机考试,人机考试时间定于5月6-7日举行。临近考试阶段,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北京市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温馨提示”,如下:
按国家卫计委统一安排部署,5月将迎来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北京地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为维护考生利益,中心特此发布考试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互相转告,按照准备参加,文明参加考试。
一、 时间安排
序号 | 考试名称 | 考试时间 | 考试方式 | 准考证打印开放时间 |
1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 5月6日、7日 | 人机对话考试 | 4月12日-5月7日 |
2 |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5月20、21、27、28日 | 根据专业分为纸笔考试和人机对话考试 | 4月28日-5月28日 |
3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 | 5月13日 | 人机对话考核为主,部分专业纸笔考试 | 5月8日-5月13日 |
准考证打印地址: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机考专业: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纸笔考试专业(住院药师、公共卫生、检验技师):北京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网址:bjzyy.wsglw.net)
二、 考试应携带物品
按考试要求,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台港澳通行证)、2B铅笔、橡皮等物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请广考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携带相关材料,以免耽误考试,给个人造成损失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三、 文明考试要求
考试的公平、公正性是考试的根本,请广大考生文明考试。对于考试现场发生违纪行为的考生,我们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1号令)、《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执行,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将通报用人单位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请广大考生遵守考场纪律,祝您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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