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护士执业注册
一、依据种类:行政法规
二、适用依据:《护士条例》(200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第八条规定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95号)
三、办理程序:
1、个人或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资料审核;
3.报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四、批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五、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原件、复印件)。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4、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八个月“临床实习鉴定”(核原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5、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见附件2) 。
6、拟执业机构的聘用相关证明(见附件3)。
7、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申请人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版)。
9、医疗机构集体办理时需提交从《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一览表。
(提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
六、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法定30个工作日)
七、数量限制:无
八、实施主体:阿克苏市卫生局
九、涉及的前置部门及许可事项名称:无
十、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无
十一、受理地点: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
十二、联系电话:0997-213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