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邓州市护士延续注册所需要的材料
一、项目名称:护士延续执业注册
二、政策依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三、申请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2)一式2份;
2.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4.执业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岗证明;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6.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个人或其所在单位在个人签字、执业机构法人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齐全后,向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提交《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2)一式2份、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执业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岗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2.受理:医政医管科审核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3.审查:卫生计生委受理申请后,邓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4.决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5.发证:同意申请,4个工作日内在《护士执业证书》上打印延续注册记录并发证,不同意申请,在4个工作日内颁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五、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联系电话:6606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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