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办理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南卫职〔2017〕9号
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委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参加2017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广西考区南宁考点考生,从2017年9月18日起可领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同时可申请办理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一)领取时间
2017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领取地点
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南宁市新华路5号卫生大厦七楼)。
(三) 领取要求
1.由各县(区)、开发区卫生计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指定专人统一领取本县(区)、本单位考生成绩合格证明,领取时需提供单位委托函(附件2)及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领取成绩合格证明需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代领需持考生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为方便考生办理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有关单位、考生来领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时,可申请办理护士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办理所需材料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一)《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贴蓝底照片);
(二)2寸蓝底证件照片1张(办证用),要求与《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所贴照片相同;
(三)单位统一办理需提供《办理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名册表》纸质版一份(附件4)。
三、其他事项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考生领取后请妥善保存好。
(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在南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nnws.gov.cn)“公告栏”相应的文件中下载,此表将存入人事档案,填写要求准确规范,不能涂改。
(三)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和成绩合格线,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成绩通知单打印开放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11月30日,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登录网站下载打印成绩单。
未尽事宜,请咨询南宁市卫生人才与考试考务中心,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咨询电话:0771-2611625。
南宁市卫生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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