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十堰经济开发区文教卫局、武当山旅游特区社会事务局、市卫生计生委东风卫生局、市直及驻市卫生计生单位、有关医药卫生院校:
根据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湖北省医学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湖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和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鄂卫人才发〔2017〕16号)文件的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我市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考试具体组织、报名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要求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部长令7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报名均由报考单位集体报名,原则上各报名点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
(一)报名点分布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市共设十堰市卫生计生委东风分局、张湾区卫生计生局、茅箭区卫生计生局、郧阳区卫生计生局、郧西县卫生计生局、竹山县卫生计生局、竹溪县卫生计生局、房县卫生计生局、丹江口市卫生计生局、湖北医药学院、十堰市医药卫生学校、十堰市医学科技学校12个报名点,各报名点分别承担所辖内考生报名审核和网上确认等工作。报名点不得接纳挂名和跨区域的外省、市、县(市、区)流动报考考生,一经发现或举报,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上报考区取消报名点资格。
(二)报考要求
1、持湖北省外的中专学历,不能在我市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须回毕业学校所在地报名。因该类考生考试合格后,不能在我省注册和办证。
2、学历要求: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或国家认可高等学校完成规定的全日制3年以上护理学类、助产专业课程学历,包括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报考时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查询系统打印出的学历认定相关材料。
3、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或国家认可高等学校的2018年护理学类、助产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4、2002年10月31日之后的成教、自考、远程教育等函授学历不能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
1、个人网上报名:2017年12月6日—12月25日;
2、单位审核:2017年12月11日—12月25日;
3、报名点(学校)审核确认:2017年12月11日—12月25日;
4、十堰考点审核确认: 2017年12月18日—12月27日。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1、参加2018年度护士执业考试报名人员必须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med126.com/rencai/)和湖北卫生人才(www.med126.com/rencai/)都进行填报,才能完成网上报名。其中首先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打印出报名表;然后登录湖北卫生人才网,上传报考资格相关证书的扫描件,获得申报编号,将申报编号抄写在报名表的右上角,完成整个报名流程。考生电子照片应为数码相机采集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证件照,格式为jpg。手机自拍、旧照翻拍、摄像头捕捉、大头照、变形照、艺术照等为不合格登记照。
2、考生在2017年12月25日前,须将有关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计《申请表》送至所在的报考单位,进行证书审核和身份核验。
1)、报名时取得毕业证考生的审核:单位须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单位端口,审核本单位考生上传的毕业证书扫描件,同时通过身份证识别仪核验考生个人身份信息。
①公立医疗机构考生的审核: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并在考生《申请表》上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②私立医疗机构及社会人员的审核:个体诊所、民营医院、医药公司等医疗机构,及未就业的社会人员报名,由托管其档案的人事代理机构(各级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并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考生工作单位名称栏填写该人事代理机构名称。
③人事档案托管在学校人员的审核:毕业两年内仍未就业、档案由毕业学校继续托管的人员,由毕业学校的学生档案保管部门进行审核报名,并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考生工作单位名称栏填写“**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科(处、部)”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www.med126.com。
2)、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即2018年应届毕业生)考生的审核:由所在学校毕办或学生科(处)负责审核,在考生《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同时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本校考生花名册(含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编号、入学年月、学制、毕业学历、学号等信息),花名册留存考点备查。
2018年6月应届生毕业证书制出后,学校将考生的毕业证书扫描成图片格式(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并对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未按时间要求上传毕业证考生考区将不予发放成绩合格证明。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将报名表交至所在单位(学校)进行审核,各报名点(学校)统一于2017年12月26日—27日到十堰考点办公室集中进行现场确认。
四、准考证打印
自2018年4月1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截至时间为5月4日。
五、考试时间及方式
2018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17年5月5~7日举行,我省全部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
六、报名费用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1元/科、122元/人。
七、成绩发布及成绩合格证明下发
(一)考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合格线划定后,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成绩合格证明,考点在收到成绩合格证明后尽快发放至考生手中。
八、其他事项
各报名点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考点办公室联系,十堰考点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联系电话:8117014。
附件:关于2018年湖北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和报名工作的通知(鄂卫人才发〔2017〕16号)
十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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