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各有关考生 :
2017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发放,请你们安排人员统一前来办理。我们将按规定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鲁人考函〔2017〕49号)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2018年4月3日—6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东昌路66号人才大厦二楼),咨询电话:0635-2189976。
二、办理方式
考生按要求准备办理证书所需材料,提交至主管部门。市直及驻聊各单位合格人员证书由各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办理;各县(区、市)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合格人员证书由各县(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或卫计局人事科统一办理。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或者报名表、成绩合格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中级卫生合格人员须提交);
4.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专业技术资格登记表(附件下载,A4型纸张打印,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聊城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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